青阳三中创办于1997年9月,现有39个班级,120余名教师,在校学生达2200余人,是青阳县教育“五个一”工程之一的县级初中。自建校以来,我们树立“以人为本,发展学生,全程育人”的大德育观,提出“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办学策略,以“文明勤奋,进取争先”为校训,以“更快、更高、更强、更新”为办学精神,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三育人”工作,实行“三个文明”一起抓,有力地推动了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蓬勃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到体制完善,组织保证,齐抓共管 1、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我校根据具体情况,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校长(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团委、工会、妇委会、关工委、退协分会负责人和党支部委员为成员。制定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长期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每年度有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 重视责任到人抓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日常工作由政教处组织牵头,其他处室、部门密切配合,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抓各环节落实,形成了由学校、处室、班级、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重视学校团组织的建设,发挥了团委在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日常管理作用。各班级都成立了团支部或团小组,将工作的范围延伸到班级、延伸到学生中间。政教处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并集中培训。这样两条线齐头并进,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网络体制的完善。 学校特别重视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在全体教师中挑选出一批年富力强、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各班级的班主任工作。经常召开班主任工作布置会、班主任工作培训会、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这样迅速提高了全体班主任的工作素质,使他们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方面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引导班主任对此项工作做到“严”、“勤”、“细”、“研”、“新”。 3、学校建立完善了工作考核体系,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与个人的年度考核挂钩。校长坚持每学年与班主任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德育工作细化在《教研组工作评估方案》、《班主任工作评估方案》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方案》之中,实行每学期一评估。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绩效”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与教师的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的晋升与聘任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4、我校于2002年11月成立了“青阳三中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聘请了十余名社会知名人士、退休的干部和教师、企事业单位先进典型人物担任顾问,指导、协助学校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学校与龙山社区、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蓉城敬老院、驻青部队等单位建立共建关系,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得到了法制局、司法局、蓉西派出所领导工作支持,经常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 5、德育内容,明确重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教育。以“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为基础,以法制教育为切入点,狠抓年级德育重点,即初一重抓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初二重抓法制、思想道德教育;初三重抓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实行螺旋式上升的层次教育。
二、加强德育师资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夯实德育建设基础 1、我校坚持以师德规范为根本,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出发点;实现“铸师魂、炼师能、扬师德”的发展目标。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德育师资队伍。坚持《三中教师政治学习制度》,举办了新《义务教育法》学习讲座,制定《三中师德建设及要求》,组织教师开展“以人为本、发展学生、全程育人”大德育观的大讨论,组织开展“我为三中添光彩”活动,在老师中开展“四五”普法活动,提高了教师德教、法教的意识的能力,为实现“以德治校”、“以法治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体教师主动用自己的言行实践《池州市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努力做到以崇高的理想引导学生,以健全的人格感染学生,以宽广的胸怀善待学生,以渊博的知识赢得学生。许多教师早来晚走,无私奉献,赢行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2、建章立制抓管理。制定了《新<义务教育法>学习纲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依法治校管理细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报告制度》、《安全教育管理制度》、《领导分管班级制度》、《学生违纪违规处理暂行规定》等,各项管理要求及评估方案共计三十余个,从而做到师德为先、制度健全、严格管理、强抓落实。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教育辐射功能,形成广泛而浓厚的德育氛围
1、向师生分发并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等法律规范。制定《三中学生一日常规基本要求》、《三中精神文明创建基本要求》、《三中学生行为十不准》、《三中教学楼使用暂行规定》和《教室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宣传:一是利用晨会、教师会、学干会、班会组织宣传;二是利用校广播台组织宣传;三是利用板报、学校橱窗、班刊宣传;四是通过各种讲座、座谈会组织宣传;五是结合重大节日和时令开展宣传;六是组织青年志愿者走向街头、社区进行宣传;七是争取县电视台和有关报刊进行宣传报道。并固定摆放“三管好”、“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文明用语”等。宣传教育中,注意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学”、“守”、“用”、“评比”有机结合。 2、我校于2000年4月成立了家长学校,制定了《家长学校实施方案》、《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成立了班级和学校两级家长委员会。几年来,学校每学年均组织班主任与家长签订《法制教育责任书》,向家长分发《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部分条文。采取学校集中与分班授课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先后有万余人次家长参加了家长学校学习,接受家教培训与辅导。组织家长撰写家教论文,组织家长召开“家教经验交流会”,并分析家教的缺陷及对策。积极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综治”等社会调查,开展德教、法教宣传。家长章小兵、吴红旗分别所作的《难能可贵的实地调研》、《青阳三中法制教育责任书》均在《池州日报》发表;我校的《家长学校工作的热点和难点探析》于2004年9月获县论文一等奖;家长刘根祥的家教论文获市家教论文竞赛优秀奖。组织开展“优秀家长”评比活动,共表彰“优秀家长”300余名。通过家长学校的系列活动,构建了家长学校的育人平台,充分发挥了家长学校的纽带作用,增强了家长的法制育人意识,提高了家教水平,形成了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德育活动,拓宽道德建设渠道 1、我校围绕中学德育任务,每学年均开展以下德育系列活动:组织一次“爱教读书”征文活动;举办一次“学法用法”书画展;组织召开一次家教交流会;举行一次“安全教育日”法制报告会;开展一次“守规范小标兵”评比;组织师生观看一场科教影片;召开一次“思想道德风采”主题班会;组织一次社区敬老活动;举行一次“后进生”转化交流会;组织一次班主任工作研讨会;组织一次烈士陵墓祭扫活动;举办一次“我爱国旗”演讲比赛;举办一次“不进网吧,走近科学”签名等有益活动。对于每项活动做到精心组织,求实效。县电视台每年均多次报道我校教育活动情况。 2、我校连续开展学生“军训周”活动,开展“校园文化节”、“校园体育节”,连续性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宣传教育月”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月”活动;每年9月20日进行“公民道德宣传日”师生集体宣誓仪式,每年在“安全教育日”,举行“安全文明、诚信守法”学生宣誓仪式。认真开展“八荣八耻”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班分别召开“知荣明耻、健康成长”专题演讲赛等主题班会,电视台对此还作专题报道。 3、制定升国旗制度,坚持周一晨会升国旗仪式,开展国旗下师生演讲活动。并向学生渗透国旗、党旗、团旗教育,使学生在活动中增强爱国情感和呼唤道德规范意识。 4、成立团委广播台、“青年志愿者”、“文明监督岗”、“维权岗”和《安徽青年报》青阳三中记者站等组织。长期开展文明纠察“五禁”活动,即一禁骑:严禁学生在校内及危险路段骑车;二禁吃:禁止学生在校内吃零食;三禁乱:禁止校内乱扔垃圾、乱涂、乱刻、乱画、乱停放自行车;四禁摆:严禁在校园内或校门前摆摊设点;五禁进:严禁学生进入网吧、休闲室及有关营业性娱乐厅。组织“青少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向市民散发“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开展社区文明创建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我校团委先后四次被评为市、县“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等。我校章平、王忆、吴昕同学先后分别获得省“优秀少年”、县“优秀团员”和市“优秀团员”称号。 5、每年均制定计划,语文、政治老师认真指导学生通读、精读爱教“读本”,班主任认真负责系列活动的组织开展。每年都举行校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有益活动。其中,演讲赛在市、县获奖,征文在报刊发报或获奖,教育活动分别在各级获奖,累计150余人次,组队代表我县参加市级“公民道德知识竞赛”、“自创歌曲演唱赛”、“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知识竞赛”、“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演讲赛”均获奖,先后获得国、省、市、县颁发的爱国主义教育读书“优秀组织奖”,学校多次在市、县研讨会上作经验介绍。
五、特别注重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工作,抓好重点,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重点加强对网络痴迷生、学习困难生、生活贫困生、严重心理障碍生、家庭留守生和经常违纪生等问题学生的教育与帮助。一是全面调查了解这些学生的生活、心理、家庭等情况,建立留守学生、单亲学生档案;二是制定《德育导师实施方案》,实行教师“德育导师”制度,开展针对性强的教育转化活动。动员外出打工的家长返乡监护子女;三是根据有关规定给贫困生予以生活帮助,减免学杂费等;四是施行违纪生家长通知制,向家长签发子女违纪违规通知书,召开违纪学生家长座谈会、协调会,向家长传授育子方法;五是加强节假日学生的家庭教育及监护。寒暑假期,向特殊违纪生家长签发监护通知书,使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定时互通信息;班主任利用暑假,对重点学生进行了家访,并作好家访记录。六是对学生加强“公民道德素养”考核,对于违法学生,根据“高中招生实施办法”,考核时不予以合格;对于重大违纪学生,根据省初中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校级通报和处分等。有效控制了少年犯罪。 六、特别注重未成年的法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1、我校于2000年3月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制定方案,成立了“三中法制教育领导组”,并每年制定“基地”年度工作安排。近几年,我们以中共中央国务院《若干意见》为指导,以“三五”“四五”、“五五”普法规划为专题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先后聘任陶春、吴鹏起、曹为民、潘卫农、宁朝晖为法制副校长,聘任韩流同志为法律顾问。先后聘请朱少武、陈光学、赵福龙、吴跃明、程翔、陶春、吴鹏起、曹为民、黄建新、韩流、唐保东以及国土局、税务局、交警大队等领导同志来校给学生作法制安全专题报告和讲座达十余期。 学校出“法制导刊”专题板报达20余期,班级“学法守法”专刊达百余期。确定每周五班会时间为“德育、法制”活动课。开展专项德育活动,还组织了“除陋习、树新风”千人签名活动;表彰“遵纪守法小标兵”和“守规范小标兵”。 在2005年7月份至8月份,学校对各班的问题学生进行了摸排,确定联系班级领导和班主任一齐利用暑假对问题学生进行上门跟踪教育,在10月份又召开一次问题学生家长座谈会,请蓉西派出所领导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问题进行了座谈。 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某,个性内向,固执任性,时常违反校纪,有小偷小摸违法行为一次。事后,班主任和其它授课老师深入了解学生,与家长密切配合,细致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充分发挥了该生体育成绩优异的长处,使其参与校、县中学生运动会并获奖。目前,该生在家能与家长沟通,接受家长的接送监护,在校能与老师说出学习心得,文化课成绩逐步提高,在学校召开的“关注孩子成长”的家长会上,该同学家长就孩子教育转化作了专题经验介绍。 2003年2月《池州日报》记者以《三中法制教育多渠道》为题,介绍了我校的法制教育。2002年5月,我校的法制教育在县电视台“热点透视”栏目作了专题报道,蓝富葆校长在2001年被评为省“普法先进个人”,2005年又被评为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先进工作者”。 2、我校于2001年制定了“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其中《纠正学生心理偏差,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是省级立项课题。我们主要针对学生闭锁性、动荡性和社会性的心理特征以及道德、品行、规范等方面的现象,归类了学生心理偏差的表现及其特征,分析成因,找出对策。对于婚变家庭、打工家庭、“空巢”家庭、贫困家庭等家庭的学生,实行跟踪辅导、引路。如付正杰、胡唤等同学,个性内向,易偏激、倔强、自制力弱,常旷课,上网吧,容不得批评。经专人针对性的给以挫折教育、理想教育,使其发生大变化。《池州日报》记者曾以《青阳三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题,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作了报道。学校领导和老师撰写心理教育论文,多次在《池州日报》上发表或评比中获奖。
七、狠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硕果累累 校容美、校风正、教风纯、学风浓,好人好事蔚然成风,师生群情振奋,教育教学成绩稳步提高。无重大安全事故,有力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在县第21届、第22届、第23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我校团体总分名列前茅。2002年被县政府授予“教学质量考核先进单位”,2004年、2005年勇夺第一名。2005年、2006年吴昕、石靖夺得全市中考状元。2003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2004年2月被省关工委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4年,被省教育厅授予“家教名校”荣誉称号,2005年荣获县“安全文明校园”、“行风建设良好单位”等称号。学生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征文获奖和文章发表及学科竞赛中,获得国、省、市、县奖累计780余人次。学校获集体奖或称号计30余次。 总之,我校针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际,全面构建了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在以学校为主阵地抓好德育工作,以家庭为主课堂抓好家教工作,以社会为大环境抓好保障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今后,我们必须进一步确立德育首位的观念,敏锐地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探索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才能真正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从而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持续发展,实现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