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网,看到这则消息,也想插嘴说几句话:
我双手赞同河南省信阳市“拟给女性升学加分”的设想与做法(但给女干部加分我认为可免)。
我认为:社会运行最好的设计是让其形成良性生物圈,让事物形成良性循环。
事实上,中国农村地区,女孩子大多被视为“长大要嫁出去、属于人家的人”,所以,许多家庭不愿意让女孩占用自家的财力去接受教育。从家庭本身、从仅有的财力来考虑,这样做外人很难非议!同时,许多农村地区的女孩往往在家里要做更多的家务、有更多的劳作,给家中的男孩提供充分的上学时间,所以,农村女孩就是上学,她们的考试成绩受影响也成自然。
另一事实:许多用人单位,也不愿意接收女性,当一名女性接受了十多年的教育后,当他们进入工作环境,他们大多进入了成家年龄,而结婚后不久的女性要怀孕,生养子女,直至孩子能去幼儿园,往往需要2-3年的时间,有的甚至更长的时间要被孩子拖累,于是,注重效率的事业、商业、各种公务部门都不愿意接受女性,因为她们真正用于工作的精力不充分……
这两种事实,就有一个共同的疑问:让女性接受教育意义何在?
问题在于:无论男人、女人,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只要是地球人,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初的老师、第一位人生的教师就是母亲!我们的言语、我们的饮食习惯、我们的社会性、我们的认识……哪一样不是母亲最先给予?
我们研究一下历史上的成功人物,看看他们的回忆录:每位成功人物在谈到自己的人生之路时,自己的成功时,哪一个不是对母亲深怀感激……
一个小女孩、小丫头、小姑娘……,当我们把“视角”推远、把视野放大时,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她们是人类的母亲,她们是人类的第一位老师!
现在我们让出2%的分数给她们,得益的看似是她们,但结果的结果又是谁呢?
——所有的人!包括男人们!
我们现在总讲“科学发展观”,尤其是男性官员,在大量场合下讲着这一发展原则!那么,什么是科学发展呢?——一建立良性循环,让事物进入良性循环圈是最科学的发展!
如果我们的社会都有这样的共识:让女孩优先接受教育!这是建立社会良性循环的方式之一,我们为什么不能让出一点点分数(才2%)呢?
男人们:难道这点气量都没有吗?
噢,有人搬出《宪法》,我想说,不要让“异化现象”阻碍文明与进步!制定宪法的本意是为了我们的生活得更加文明与进步!宪法所讲的平等、宪法所追求的平等应该是社会关系的平等,社会力量的平等!而不是要求“张三与李四必须吃同等的饭菜”!
当事实上,某种社会关系不平等时,予以倾斜恰恰是为了恢复平等!这种做法与宪法所保护的社会公平相和谐,并不矛盾!法学的真正境界或价值是法哲学,而不是法形而上!体现法律维护并追求的精神是法律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好表现。
再次呼出我的呐喊:支持为女孩子上学做出的所有努力!支持河南信阳妇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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